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2.采购人:石渠县供排水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售卖起止时间:2024年 09 月 09 日至2024年 09 月 13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将报名资料以及报名费支付记录截图发送至3370495167@qq.com;通过下方二维码支付报名费(支付时备注公司简称)。 (2)电话联系报名人员:张女士028-86033211,确认资料审核通过。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23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722号复城国际广场T3宇洲国际30楼3002附1号。 十、询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722号复城国际广场T3宇洲国际30楼3002附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渠县德吉西街原老自来水厂 联 系 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0836-8623986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722号复城国际广场T3宇洲国际30楼3002附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4.项目编号:ZCFH-24N-R14
5.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