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公安局关于“智慧交通”增设醒目提示标牌项目
一、项目编号 513321202100011 二、项目名称 康定市公安局关于“智慧交通”增设醒目提示标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燎原社区9组政通西路158号13栋14-15号 中标(成交)金额 235781.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康定市公安局关于“智慧交通”增设醒目提示标牌项目:名称:1:F杆 2:标志板 3:直杆;品牌:无;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数量:1.0;单价:235781.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华友 (组长)、 谢开池 (采购人代表)、 王建华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8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定市公安局 地址: 康定市郭达街96号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 0836-2822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2栋3单元1009号 联系方式: 028-8603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28-860332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