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服务流程 四川丰和招标公司代理服务流程 我单位接到采购项目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接受委托 (一)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要求采购人提供图纸、采购参数等。 二、完成项目需求论证 根据采购人提供资料,编制项目需求论证报告,邀请相关专家完成项目需求论证。 三、编制采购文件 我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以及项目需求论证报告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要求;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标准和方法;8、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发布采购公告 在采购文件定稿后,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1、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2、采购项目的内容、规模;3、采购项目的地点和工期;4、获取采购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采购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五、资格审查 (一)采取资格预审的,我单位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采购公告的规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根据采购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供应商或者供应商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我单位组织采购人和相关专家对潜在供应商或者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预审后,我单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发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二)采取资格后审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六、出售采购文件、报名登记 采购文件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我单位按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介绍信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我单位报名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 七、补遗 根据需要,采购人或我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八、现场踏勘 我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我单位或采购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如情况许可,可以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答疑 对于潜在供应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解答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投标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我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我单位。 十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在开标当我单位组织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单位监察等在财政局专家库随机抽取 4 名专家,与业主代表 1 人组成 5 人评标小组。(根据采购金额确定专家人数,以公开招标为例)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出现。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保密。 十二、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会议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采购文件中的地点。开标会议由我单位工作人员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采购单位代表、供应商代表、监督员等部门人员参加。 (一)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程序一般包括:1、供应商签到,递交投标文件;2、召开开标会议;3、向全体与会人员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领导、监督人员;宣读参会的供应商名单;4、宣布开标会议纪律;5、由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6、唱标;7、供应商退场回避;8、评标委员会人员进入会场;9、收缴会场人员通讯工具;10、评标、定标;11、会议结束。 (二)资格审查(公开招标) 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三)评标 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并由监察现场监督。 2、评委应充分研究采购文件并熟悉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在评标时,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列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出现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对于细微偏差,评委会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结束予以补正。 3、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对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预算进行审查,评审出不低 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报价供应商。 5、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审的因素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时间、投标报价、调试安装或售后服务、供应商资质、企业资质及业绩等要求。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定标 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或者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第三名同样程序。 (五)发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由我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成交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2、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标活动有问题需质疑,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我单位 提出,采购人或我单位将按采购法规定及时给予合理公正答复。 十三、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采购文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我单位各二份。 十四、退还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银行手续费除外),未中标人应该主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对于未主动联系造成的延误由未中标人自行负责)。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 2 份(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十五、招投标资料整理 招标结束后,我单位将合同及招投标过程资料一并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整理资料有:采购申请表;我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评委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结果公告;合同;其它应保存的有关资料。